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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疾控中心开展2019年春季学校开学卫生专项工作检查为切实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学校卫生工作,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59号),《威远县卫生计生局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县春季学期学校卫生工作实际,2019年3月5日--8日疾控中心组织开展了全县春季学校开学卫生专项工作检查,主要针对我县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学校传染病防控、教学环境卫生、水质卫生等工作落实情况。 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开展晨检、午检、传染病登记、因病缺勤追查、中小学生开展健康教育课、学校防疫卫生以及对学校教职员工开展健康体检等工作。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学校要做好以下工作:1、配有专(兼)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规范学校传染病的防控工作;2、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课,特别是对重点季节传染病、地方病、常见病进行健康教育宣传;3、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校防疫卫生工作,做好宣传记录,并留影像资料;4、加强对教室、学生宿舍开窗通风工作,确保新鲜空气、通风时间均达到规范要求;5、加强对校园、教室、食堂、厕所和学生宿舍消毒工作;6、学生600人以上应有寄宿制度,学校配备医务室,卫生技术专业人员;7、学校教师及学生的生活饮用水、桶装水要求索证索票,确保在有效期内使用。 这次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疾控中心将积极与卫生行政部门、教育部门反馈,努力使我县学校卫生防病工作再上台阶。(陈秀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