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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开展打击电鱼乱象及春季禁渔联合执法检查

按照威远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威远县打击电鱼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葫芦口一库一策管理保护方案》、葫芦口水库库长制工作安排,为打造威远县葫芦口水库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葫芦口水库的渔业资源和饮用水源安全,4月17日下午,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统一行动开展葫芦口水库打击电鱼乱象及春季禁渔联合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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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对葫芦口水库库区河面进行了全面巡查。检查中,发现废弃的捕鱼抬网1张、垂钓人员1人,未发现电鱼人员。执法人员现场取缔了废弃的捕鱼抬网,并对垂钓人员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责令其立即停止垂钓,保护库区渔业资源和饮用水安全。垂钓人员认识到了自身的违法行为,立即停止了垂钓行为。

本次联合检查行动,对在春季禁渔期间违反《渔业法》规定,进行违法捕捞人员形成了强烈的震慑作用,有效保护了葫芦口水库的渔业资源和饮用水源水质。

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水产渔政局、山王镇人民政府、山王镇派出所、长葫灌区管理局及库区沿岸村社,共10人参加了执法检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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