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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双创”工作“门前五包”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文明城市,扎实开展城市管理暨城乡环境治理百日攻坚行动 ,根据《四川省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文明城市的总体目标,全面推行“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夯实城市管理基础,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主人翁意识,增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自觉性,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全面提升城市品位。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推行“门前五包”责任制,使县城区所有街道卫生、秩序、设施状况明显改善,乱丢乱吐、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停乱摆、乱贴乱挂、乱涂乱画、破坏公物、损坏绿化、违章占道等不文明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努力形成人人参与城市管理、自觉保护环境、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共同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门前五包”的内容和范围

 “门前五包”是指“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包设施、包文明”,责任区域范围是指临街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门前垂直至路沿石边的台阶、空旷地、人行道等区域。责任单位门前为包干地段,以单位临街外墙墙基到人行道路沿石为宽度,以左右毗邻单位界线为长度。具体范围由县城管局界定,做到责任范围明确,不留空白地带。

四、工作任务 

(一)包卫生。责任区范围内每日清扫保洁,无垃圾、污水、果壳、纸屑,无杂草、杂物、卫生死角,无放养家禽、家畜,消除“四害(鼠、蚊、蝇、蟑螂)”等病媒孳生场所,保持环境干净整洁。

(二)包绿化。自觉维护和爱护责任区的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不损坏、攀折花草,不在树上打钉、拉绳、晾衣、晒被、挂物、搭棚,不向责任区内树坑、花坛、绿地、下水道内堆放垃圾、倾倒垃圾、渣土等废弃物或排放污水,禁止占用公共绿地。

(三)包秩序。无占道经营、闲杂废弃物占道、各种流动摊点占道、乱搭乱摆遮阳(雨)蓬;无各种车辆占道乱停乱放,车辆有序依规摆放;建筑立面整洁美观,无乱张贴、乱打广告、“牛皮癣”,无乱悬挂、悬空渗排;无乱开挖路面,道路无积水;无乱增设台阶、门坡、柱墩;无废气、废尘、废水和建筑余土、建筑散装材料;及时劝阻和制止责任区内的流动摊贩。

(四)包设施。门面号、店招店牌、夜景灯光、遮阳(雨)蓬、空调外机和排水(气)管等设施按要求设置并保持完好整洁,自觉维护照明、排水、排污、道路等公用设施,发现损坏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包文明。倡导文明出行、文明交通、文明经营、文明休闲。不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和沿街发放宣传单,对违章出行、驾驶、经营和破坏占用公用设施等违章违规现象要坚决制止,对占道打麻将、下棋、打牌、喝茶和卧椅睡觉等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劝阻。

五、组织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0日)。县城管局、县工商局、严陵镇对临街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详尽的基础资料。“门前五包”各责任单位要配备专兼职人员开展具体工作。

(二)集中实施阶段(2018年11月11日至30日)。县城管局、县工商局、严陵镇与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长效管理阶段(2018年12月1日起持续巩固)。县“双创”办组织县城管局、县工商局、严陵镇等相关部门对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情况进行不间断的检查,并形成检查通报。

六、工作分工

(一)监督职能。

县爱卫办为牵头单位,负责 “门前五包”责任落实的总牵头协调工作。

县城管局、县工商局、严陵镇为责任单位。县城管局负责落实各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对落实不到位、门前环境卫生脏乱差的责任单位,采取通报批评、新闻曝光等方式进行督促整改;对责任单位反映责任区内违法行为劝阻、制止无效的,对举报事件进行分类后,会同相关部门严肃处理。县工商局负责落实集贸市场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维护;配合县城管局落实个体工商户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对拒不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进行停业整顿处罚,对拒不配合的商家将吊销相关证照。严陵镇负责落实背街小巷、居民楼院及未售卖或无人使用门市、无人居住民房、停车场等地段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并做好检查督导。

“包片包街”责任单位、尤其是各行业主管部门为配合单位。“包片包街”责任单位负责配合县城管局、县工商局、严陵镇发放并签订《“双创”“门前五包”责任书》,负责“包街”区域内“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的日常宣传、劝导、监督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业领域内“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县双创办、县创卫办负责会同县城管局、县工商局等部门督查考核工作落实情况。

(二)保障职能。县公安局要依法打击在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中出现的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确保“门前五包”工作稳步推进。县电视台要对“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宣传报道,重点做好反面典型曝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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