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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社保局“二降一保”做好社会保险降费减负工作一是降费率。从2019年5月1日起,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19%降低为16%,同时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仍然执行1%的总费率。 二是降基数。根据省统计局公布的平均工资标准,以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核定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标准,科学设置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档次,有效减轻参保人员社保缴费负担。 三是保待遇。在国家大幅降低企业缴费成本的同时,通过继续使用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基数计算退休待遇,确保2019年新增的退休职工待遇不降。 通过以上措施,我县822家企业,91156人参保群众,983名退休职工享受到了此次降费减负“红利”。通过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每月降费370万元,因缴费基数统计口径的调整,养老保险再次降费230万元,每月合计降低养老保险费600万元,进一步减轻了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的社保负担,有利于增强我县企业活力,为我县经济发展助力。(伍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