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社保局规范业务经办系统权限设置一、根据人员身份要求进行清理。根据要求,领导班子成员不应具有业务办理相关权限,临时聘用人员不得具有重要业务权限。针对具有相关业务办理权限的领导班子成员,已取消其权限,仅保留业务查询及监督权限。针对临时聘用人员权限进行全面清理,取消重要业务、重点环节的经办权限,仅保留业务查询及业务初步办理权限。一是保证一般业务的正常办理,二是保证重要业务经办的安全性。 二、根据权限重要性进行清理。业务查询及一般性业务初步办理权限可发放至临时聘用人员,重要业务经办权限主要由在编在职人员所有,重要业务经办复核权限仅发放至相关股室负责人。既不影响群众业务的正常办理,又避免经办人员一人通办业务,保证业务经办的合法性。 三、坚持加强全体职工警示教育。通过集中学习、个人学习及工作群发送信息等方式,引导全体职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和违法违纪案例,让职工认识到规范业务办理权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法治意识,切实做好对全体职工的风险警示教育。(郑晓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