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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

一是解决了“参保难”问题。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个人缴纳部分均全额由财政代为缴纳。2019年9月底28558人(其中参加一档309人,二档28249人)均已全部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0%,解决了贫困人口参保难的问题,使得贫困人口基本医疗得到保障。

二是解决了“看病贵”的问题。贫困人口县域内定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的服务”,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个人支付控制在10%以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医药爱心基金、卫生扶贫救助基金、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基金等报销后,个人均实现了“微支付”。

2019年1-8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救治12175人次,医疗总费用4658.62万元,基本医保报销(包括倾斜支付)3842.60万元,大病保险报销149.64万元,医疗救助5.51万元,医院减免249.01万元,其他救助基金救助0.49万元,个人自付411.37万元,个人自付占比8.83%,切实减轻了贫困人口经济负担,解决了看不起病、看病贵的问题。

三是解决了“就医难”的问题。县域内各定点医疗机构,着力解决贫困人口“就医难”的问题。一是设立贫困人口就医绿色通道、专用病床,确保贫困人口得到及时医治;二是常住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率100%,方便了贫困群众就近及时就医;三是随时申报门诊特殊病种。在工作日内,贫困人口提供申报疾病资料到就近的镇中心卫生院申报,申报合格后及时建立特殊疾病门诊账户,每次按100%比例报销,2019年度报销标准为1700元/人,年末不结转。截至2019年8月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特殊病就诊5910人次,基本医保报销63.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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