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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检察院四项措施 确保防疫和检察工作“两不误”

面对严峻疫情,威远县检察院落实主动迅速响应、注重有序调度、加强战疫管理、做细后勤保障等四项措施,实现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不误”,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一、主动迅速响应,注重疫情防控组织和机制保障。疫情发生后,该院迅速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九个工作组,出台疫情防控期间七项工作措施,从强化组织领导、思想认识、防控措施、宣传引导、法治保障、应急值守以及纪律检查等方面全力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针对疫情迅速发布了《威远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违法犯罪新闻的通告》,严厉打击涉疫十二类刑事案件,出台《威远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涉疫刑事案件诉讼监督、行政监督的工作机制》、《威远县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关于疫情期间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上级依法防控要求,履行检察职责,积极助力疫情防控工作。

二、注重有序调度,全力投身疫情防控一线。疫情发生后,迅速成立由33名党员干警组成防疫先锋队,先后对花塘13社安置点住户进行摸排、走访、登记。按照县委统一部署,由党组成员牵头,选派干警职工52名,全面做好宏大商住楼、锦星未来城、荷花苑小区、红盾小区、花塘安置小区等5个值守点宣传工作。抽调6名干警,配合组成“内江市政法先锋队”,由市政法委负责调配支援严陵、新店、向义等镇一线防疫工作。代理检察长蒋亚峰带队深入镇村以及企业督导检查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宣传媒体,发布各类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推送疫情防控知识。

三、加强“战疫”管理,有序推进检察业务工作。主动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联系沟通,在涉疫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提前阅卷、依法快捕快诉等方面达成共识,有力服务疫情防控。针对疫情防控特殊要求,及时调整各业务条线工作要求,及时调试远程提讯系统,落实提讯、换押、询问、当事人会见等特殊时期工作要求,采用电话、视频等接待、提讯,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召开检委会。严格规范检察人员工作、生活轨迹,全面划分工作区域、办公区域、公共区域,摸排、收集干警及家属流动、健康情况,严防检察人员自身防护不当引发疫情。落实专人办理案件受理、移送、流转,所有内部案件移送、流转均采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同时,积极引导律师、当事人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或以电话方式,查询、咨询、预约等。

四、做细后勤保障,严防死守做好内部防控。由办公室牵头做好物资配送,确保口罩、额温枪、酒精、消毒液、一次性手套等防控物资储备3天以上。做好各防控宣传点后勤物资配送工作,同时加强院内防控,由办公室牵头组成消杀对,负责办公区域实行每日两次消毒,出入口设立体温检测、登记处,对进入单位人员实行“三查三问一登记”,尽量减少非本单位人员进入,确因工作需要的,应检测体温,并询问来源地、工作单位、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登记等情况,符合要求方可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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