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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三个强化”推进森林防灭火工作一是强化职责分工。根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文件精神,县委编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森林草原防火队伍建设的通知》,按照有利于履职尽责、建设管理和监督指导的原则,进一步细化了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处置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扑救等工作,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主要负责监测预警、日常巡护、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 二是强化协调配合。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抓总、抓统、抓协调,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进一步规范森林防灭火有关工作的共建共享机制,处理好森林火灾“防”与“救”的关系,构建统分结合、协同配合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机构保障。在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设立森林草原防火股,从事林草防火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名。将县护林站职能职责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巡护职责整合,组建县护林防火站,作为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进一步加强了森林防灭火工作机构编制人员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