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部 门 >>部门动态 >> 顶风作案必严惩,非法捕捞水产品要遭起!
详细内容

顶风作案必严惩,非法捕捞水产品要遭起!

近日,威远县人民法院判决威远在禁渔期内使用工具、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8名当事人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被判处管制六个月至一年。收缴渔获物10余斤、橡皮艇3艘、自制电鱼工具一套,扣押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最终该案由威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威远县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威远县于2020年9月17日起对全县天然水域全面实施禁捕,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全县天然水域内开展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严厉打击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行为;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的休闲垂钓方式等政策法规出台。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威远县高度重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威远县农业农村局坚持做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专班,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全力打好禁渔“组合拳”;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威远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做到从严问责,全面覆盖禁渔“摄像头”;三是强化宣传,依托县电视台、县融媒体宣传禁渔政策通告,利用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在县域内13条天然河流沿岸实现宣传全覆盖,提高群众对生态保护意识,精细描绘禁渔“生态画”。


电话直呼
在线留言
发送邮件
企业位置
联系我们:
08328251910
暂无内容
还可输入字符250(限制字符250)
本站已支持IPv6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