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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三大难点,让《条例》落地生根

在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国家考核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已颁布实行了一年。在此期间,通过规范建筑领域工程项目,逐步向建设领域辐射,从政府检查到主动完善,从开发项目延伸至政府投资项目,再覆盖到全县各个领域。发现工程项目在落实《条例》过程中仍存在三大难点问题,积极解决之,将使《条例》生根,民工受益。

(1)人工费拨付难点。建设单位基本采用施工合同中约定方式,以完成一定工程量的百分比进行拨付工程款,其拨款周期按建设工程结算办法执行。尤其是政府工程项目,均按已签订合同执行。因人工费的按月拨付标准未明确,在实行“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的规定执行上打了折扣,存在垫资嫌疑,违背了《条例》第二十四条。

(2)实名制考勤难点。除住建项目建立了道闸系统实行封闭式管理外,其它工程建设领域均属场地开放式,在管理上难点增大。尤其是交通、高铁、水利、扶贫和农林农村项目,因涉及地域面积广、施工作业战线长,不利于集中打卡管理,且工作时间标准不易把握,给实名制管理带来一定难度,容易让作业队伍钻空子。

(3)工程量计量难点。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计量方式多种,按工天、按产值、按计件,还有混合使用,其计量不一定准确,且施工中还考虑工程质量等其他因素,因此,在工资结算上存在差异,容易出现争议现象,致工资计量计价产生漏洞。比如:劳务公司与作业队伍是按方量计算,但农民工要求按天计算,造成双方工资差异较大,不便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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