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巡察公告按照县委统一部署,从2017年11月6日开始,县委第三巡察组将对县档案局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及时间 由县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对县档案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巡察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19日。 根据工作需要,可延伸巡察到其他下属工作部门(单位)党组织,可适当延长巡察时间。 二、巡察内容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的情况; (二)党内政治生活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机关党建工作、选人用人等方面的情况; (三)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部门纪检机构监督责任落实等方面的情况;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县十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等方面的情况; (五)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县委第三巡察组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等,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具体如下: (一)意见箱设置地点: 1.威远县委巡察办(威远县严陵镇滨河路69号); 2.县档案局(威远县严陵镇杉树坳街77号); (二)举报电话:0832-8126701、17313976513,受理时间:巡察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三)电子邮箱:wyxwxcz3@yeah.net; (四)通信地址:威远县严陵镇滨河路69号县委第三巡察组收(邮政编码642450)。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确需当面向县委第三巡察组反映的,可于巡察期间上班时间到巡察组驻地信访接待点(威远县严陵镇滨河路69号二楼206室)登记预约。 按照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巡察组不干扰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对反映涉法涉诉、个人诉求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其他问题的,请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反映。 特此公告。
中共威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