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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按照县委统一部署,从2018年3月14日开始,县委第一巡察组将对有关单位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及时间 由县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对观英滩镇党委、观英滩镇中心校党总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巡察时间为2018年3月14日至2018年4月15日。 根据工作需要,可延伸巡察到其他下属工作部门(单位)党组织,可适当延长巡察时间。 二、巡察受理范围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视巡察相关制度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反映涉法涉诉、个人诉求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其他问题的,请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反映。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等,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具体如下: (一)意见箱设置地点: 1.威远县委巡察办(威远县严陵镇滨河路69号); 2.观英滩镇人民政府(观英滩镇观英村8组新景街213号); 3.观英滩镇中心校(观英滩镇新景街119号); (二)举报电话:0832-8126703、17378720682,受理时间:巡察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三)电子邮箱:wyxwxcz1@yeah.net; (四)通信地址:威远县严陵镇滨河路69号县委第一巡察组收(邮政编码642450)。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确需当面向县委各巡察组反映的,可于巡察期间上班时间到巡察组驻地信访接待点(威远县严陵镇滨河路69号二楼206室)登记预约。 特此公告。 中共威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