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征求《威远县市民文明公约》修改意见的公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一项艰巨而光荣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和热情参与。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加强我县市民公民意识,规范市民文明行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县文明办先后征求了各镇、县级各部门的意见,修改形成了《威远县市民文明公约》(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威远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8年4月24日
威远县市民文明公约 (征求意见稿)
“十要”
一、要爱党爱国 珍爱威远 三、要崇德向善 热心公益 五、要举止文明 礼貌待人 七、要扶贫济弱 睦邻互助 九、要遵守秩序 爱护公物
二、要遵纪守法 维护公正 四、要诚实守信 爱岗敬业 六、要孝老爱亲 勤俭持家 八、要保护生态 美化环境 十、要勤学上进 健康生活
“十不”
一、不乱丢垃圾、随地吐痰 二、不言语粗俗、衣着不整 三、不乱贴乱画、践踏绿地 四、不乱闯红灯、翻越隔栏 五、不乱停乱放、车窗抛物 六、不乱摆摊点、出店经营 七、不乱挂乱晒、违章搭建 八、不乱堆乱倒、违规货运 九、不沿街打牌、随处抽烟 十、不过度点餐、铺张浪费 |